法律问答

16岁女生被17岁男生哄回家现在怀孕了。女方家长要求打掉孩子,这样男生是否犯罪,没有结婚没有订婚

2019-05-22 08:11: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在人身关系上,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与平常人没有本质区别。
    二、也就是说:父母打孩子构成伤害或者死亡的,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其他人伤害没有区别。
    三、伤害的法律责任有三种:
    一是侵权赔偿,主要是医疗费。该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向自己支付医疗费。
    二是行政责任,殴打他人不构成犯罪的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如向公安机关报案该夫可能要承担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任。
    三是刑事责任。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看是否构成了轻伤或者重伤。这个要经过司法鉴定确认。
  • 没有结婚,没有领结婚证,小孩可以上户口吗?可以,但会被罚款。


    一、新生儿在出生60天内(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地方不一定是60天),拿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父母双方身份证(妈妈不去要提供妈妈授权爸爸签字的委托书)以及出生脚印纸,到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现在都是机打的了,一定看清楚相关的证件号是否都正确省的到了户政中心因为号码不对,产生其他的麻烦。


    二、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爸爸一方或者妈妈一方,去给宝宝上户口的时候一定要带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准生证、还有宝宝的出生证明。


    三、带齐这些东西就可以去户政部门给宝宝上户口了,现在新生儿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号了,还有就是独生子女光荣证也一起办了。

    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没有结婚且怀孕只能说明双方是同居关系,在女方怀孕期间,也是可以解除同居关系的,至于财产如何分割,如下: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1】妇女怀孕期间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要实施缓刑。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2】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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