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月份的部分工资和1月份的工资直到3月份才发放。发完工资后,我主动提出辞职。离职后能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5 18:0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就主动离职这一项是无法要求补偿的。但是因为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后超一个月至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对这个期间主张双倍工资的,这是法律支持的。
  • 法律分析:辞职后公司有可能会按平时发工资的日期发放工资,可以跟公司协商发工资的时间。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第十六条 劳动者因为严重失职,造成质量问题,致使用人单位遭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适当赔偿部分损失。

  • 1、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工资发放到实际工作当天,无需多发放一个月工资。如果是由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自行辞职,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符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而导致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仅仅是多发一个月的工资。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