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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4月开始交保险,孩子明年3月初出生,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社会保险
2023-05-27 01: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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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3、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1、需要先确认该职工生育保险参保是否满一年;其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生育服务证(准生证)。
    2、填写生育保险登记表,单位盖章;连同确认妊娠的诊断证明,交社保管理处审核。表格等一般可以在社区(街道)领取。
    3、经社保审核通过,盖章。
    4、参保人,就是该职工,可以凭社保卡(医保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产检、分娩,直接享受规定内费用的费用减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是一次到账,社保部分跟实际工资的差要公司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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