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吃了有虫残肢体的外卖,第二天腹泻,后来去人民医院检查急性肠炎,商家拒绝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3-05-27 11: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2、根据食品外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厂家的联系方式要求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以请消费者协议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如确定是商家责任就可以要求赔偿。保留好医院病历本和相关看病记录,和商家协商赔偿事宜,如医药费数额较大可以考虑诉讼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