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个房子6号付的定金,说好付一个月的房租定金1500,房租也是1500中间去签合同中介说财务不在,然后没签,8号再去签,发现房费变成1700一个月,然后我不愿意租了,说他们欺骗,他们死不承认,中介还有一个中介人,她现在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开始说的1500了,我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9-05-22 14:07: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买卖中买方支付了定金之后,有可能会由于一些原因而无法履行定金合同,因而产生违约行为,而卖方也有可能在接受定金之后,发现房屋价格上涨而不愿意再出售房屋而产生违约行为。这时,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那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那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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