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失业保险公司没交

社会保险
2023-05-28 10: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保险不可以不交,因为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交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领失业险的时候不用交保险。失业期间没有劳动关系,没有收入,社会保障无法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需要交纳社保。当再就业时,可以计算付款中断前后的付款额,不会因此清空缴费记录。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流程为:
    1.应该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就会当场受理。
    4.经审核、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成功。
    5.办理完成后就领取可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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