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工厂做正式工作,工作一个月后不能辞职,上司说要扣除30%作为公司补偿,合法吗?

讨薪
2023-05-28 10: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到劳动局投诉。如果对投诉结果不服,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

  • 拖欠或扣发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劳动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 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劳动者可以按照本人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其补偿金,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单位需要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在单位工作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即由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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