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现在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3-05-28 19: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合同丢失后办理房屋产权流程:
    (一)与开发商协商进行补办合同;
    (二)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购房合同丢失的,一般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之后,该购房合同就是可以证明购房者购买了该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时候,需要把所有的四本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这样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
    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丢失后要及时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购房合同丢失的,不可以办理房产证。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丢失要及时补办。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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