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录音遗嘱和文书遗嘱哪个较好,录音遗嘱怎样公证?录音资料公证处存档吗?

公证
2018-08-09 10:38: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办遗嘱公证当事人应提交:
    1、立遗嘱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2、遗嘱处分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购房凭证、股票、存款证明等)
    3、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还应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其个人财产
    5、遗嘱
    对年老或患重病的立遗嘱人应进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公证处会帮忙联系的)
  • 对于遗嘱公证,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