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拆迁,婚后办的房产证有配偶的名字算是共同财产嘛?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9 17: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加上女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的房屋,只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赠与。
    法律依据: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是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原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加另一方的名字,是一种赠与行为,在完成房屋的登记手续之后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属于对加名一方的部分赠与,所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所有权人就是房产证上的登记方,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名字,则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