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浙江丽水一家新开的奶茶店打暑假工,一天8小时只给我按一小时11.5元算,这个我没有反驳,但是加班不给加班费,且未签订合同,长期工不仅有住房补贴还有饭补,我甚至连饭补这件事情都不知道

讨薪
2023-05-29 20: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追讨加班费时,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
  • 劳动者加班却没有获得相应的加班费的,可以前往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前往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者在五一假期加班,但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的,有下列维权办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其他。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