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病假到期了,单位要求我上班,可以我现在病情还不好,不能上班,那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30 00: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请病假,单位一般不能因此而解除合同;但是在医疗期满后,如果劳动者具有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向其额外支付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工合同期间病假医疗期未满的不会终止合同。员工在职生病不能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及入职年限给予3-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限,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或支付代通知金单方解雇,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满无法工作继续请病假单位不同意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