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父母生孩子不管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5-30 09: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生病子女不管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在父母还具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自己支付医药费用时,是道德伦理问题,并不算违法,但是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如果父母不能自已支付医药费用,不赡养父母则是违法的,父母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强制执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 父母生病子女不管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在父母还具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自己支付医药费用时,是道德伦理问题,并不算违法,但是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如果父母不能自已支付医药费用,不赡养父母则是违法的,父母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强制执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 法律分析:不需要,如果双方能协商的话,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去办理。对于男女双方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果父方条件较好,母方也同意的,也可以交由父方抚养。当子女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哪一方抚养,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