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门面到期了,没有续签合同,但又交了一个月租金,可以视为前面的合同继续有效么?152XXXX571XXX

房屋租赁
2023-05-30 11: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后仍在履行,一般视为又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是有效的,但为了保险起见,建议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继续履行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 门面到期没有和租户续签合同可以终止租赁关系或者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如果还要续签需要双方重新协商。合同已经到期,房东可以不再续签。如果房屋归第三方,只能与第三方协商续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合同到期后仍在履行的,一般会视为又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是有效的,但还是建议双方当事人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继续履行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百四十八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