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程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
2023-05-30 11: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按以下流程进行清算:
    1、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
    2、通知债权人,并进行报纸公告;
    3、登记债权;
    4、支付清算费用、偿还债务;
    5、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
    6、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流程为:
    1、确定清算人,为全体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
    2、进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
    3、清理合伙财产、清偿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
    4、存在剩余合伙财产的情形下,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报送清算报告,注销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 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包括:
    1、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清算完毕后,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包括:
    1、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清算完毕后,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