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问在拘留中心判刑前该怎么办

刑事拘留
2023-05-30 16: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那要根据案情程度的
  • 法律分析:我国的相关法律对拘留和坐牢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拘留和坐牢是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拘留属于在法院判决前,刑事案件一般经常使用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在生活中经常提到的坐牢,通常是判决生效后到监狱履行判决的结果。两者的概念是不同的,唯一的相同点是:都限制人身自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羁押要检察院批。羁押是在批准逮捕后,在宣布判刑前这段期间,对人犯采取的滞留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向刑事案件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检察院审核,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