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钱给别人,现在已经过了还款时间,现在人们不知道在哪里,只有他的手机号码,能找到别人吗?

债务追讨
2023-05-30 19: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借款人自行寻找
    ,借条中的出借人的是指出借钱财的人员。在借条当中需要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一些作为基本的身份方面的信息,包括有身份证号码,住址和联系方式等等。

  • 他人借钱不还,人又消失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解决。但是报警的作用不大,因为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是治安违法案件或者刑事案件,而欠款纠纷一般属于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他人借钱不还,人又消失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解决。但是报警的作用不大,因为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是治安违法案件或者刑事案件,而欠款纠纷一般属于民事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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