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
2023-05-30 22: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流程是:
    (一)申请;双方当事人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初审;
    (三)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后需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
    (五)登记、发证;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程序:
    1、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离婚;
    2、提交离婚申请后一个月内,当事人没有撤回的,在期限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3、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至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
    1、夫妻首先签订好离婚协议,在离婚协议中需表明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处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问题;
    2、带上相关证件以及离婚协议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审核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并发放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