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资20万,缴纳11000税,有赡养老人和住房贷款,可以多退个人所得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5-31 02:4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退个人所得税的条件:
    1、上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上年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半个各种税前扣除的。
    5、上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使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者未组合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应退税款的意思就是要退回纳税义务人多交的个人所得税。上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年已预缴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法律分析: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为了更好的照顾低收入人群一种福利政策,没有坏处。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例如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其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