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我只请了一个月的产假,我以后应该得到多少个月的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
2023-05-31 08: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生活津贴等于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具体发放标准: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12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规定,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 生育津贴一般来说都是按6个月来发放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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