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撤店,我不想调到其他店里上班太远,可以提出离职补偿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5-31 13:1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因为岗位撤销,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是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变更工作岗位,但是可能会面临工资待遇降低的风险;也可以选择别的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公司调岗,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能擅自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若是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如果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企业岗位撤销辞退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若是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变更工作岗位,但是可能会面临工资待遇降低的风险;也可以选择别的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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