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拖欠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障超过30天。你能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带薪年假补偿、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这些请求是否得到支持

讨薪
2023-05-31 16: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如果也不想在这继续做下去了,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提起劳动仲裁,依据46条规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然也可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 拖欠工资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拖欠工资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是第四十六条列明的条款,按第四十七条给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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