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些人恶意传播虚假谣言毁了我的名声,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名誉毁谤
2023-06-01 07:3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散播谣言分很多种:
    1、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情节(刑法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2、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是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刑法243条.诬告陷害罪)。
    3、侮辱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刑法264条)
    4、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法291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恶意毁坏名声,造谣说坏话,直接影响到个人名声的,可用法律手段解决,这种情况属于捏造事实,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属于诽谤罪。但是在刑法上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必须受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受理,公安机关是不干涉的。
    建议收集证据,直接去法院告他。让赔偿精神损失,法院会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传谣言损坏名誉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积极消除不良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是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应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防止权力滥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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