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买卖中的买卖风险

二手房
2023-06-01 07: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风险的避免方式:
    (一)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
    (二)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三)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
    (四)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避免二手房交易的风险:
    1、购房人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3、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4、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商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二手房买卖风险有:双方当事人的信息不属实;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等。避免二手房买卖风险应当注意查验售房人身份证明与房屋产权登记人是否一致;明确合同约定的内容及相关违约责任;要求售房人提供房款收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