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案子是继承案子!现在正在执行!我是原告!判决被告支付我20万!我给他过户!现在他超期未履行80天!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如何计算?他该给我多少利息!还有抛去这80天现在我申请强制执行!从我申请到法院执行的这段时间还算超期未履行吗?

2018-08-09 11:3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当按判决书的规定及时履行义务;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权利人应当在判决生效后2年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申请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主动执行的。而申请强制执行后,并不是只要提出申请了,就一定能得到执行的,实际执行中,需要申请人与法院齐心协力,共同协作。
    《民诉法》第111条也规定,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通常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包括下列步骤: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公民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  如果法院受理申请后6个月内不采取执行措施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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