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要注销,要我换另一家公司,我拒签会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1 09: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劳动仲裁索赔


  • 公司更换名字,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而劳动者没有签订,是按照原来的劳动继续履行的,不能得到赔偿。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可以拒签,没有赔偿。
      公司被收购,是投资人的变更,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之规定,原合同继续履行。
      在原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重新按新公司名称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是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继续按原合同履行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8条规定,原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按新公司名称与劳动者协商订立合同,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没有经济补偿;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1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