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两年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前一天,被告知不符合岗位职责需求,被辞退合法吗,有录音,说明用人单位肯定本人工作的认真态度,也说了需要改进的也有改进,但是他说没有达到她想要的目标,所以要辞退(试用期期间并没有明确告知考核标准)请问这种可以打什么电话举报,能否赔偿

无故辞退
2023-06-01 10: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且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起诉,但不可以直接起诉。而是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之后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