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公司给补的公积金一次性2年的,之前没交过,公司搬迁解除合同了,请问能取吗,怎么取

2019-05-23 08:45: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伤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二倍经济赔偿金的;
      
    2、赔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8条;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一般来说,对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导致该单位职工无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采取了两种弥补的措施:
    (1)只要单位补缴全体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视同该单位职工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如果单位无力补缴全体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以就申请贷款的职工进行个案处理。即,只要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该职工个人补缴欠缴期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并提供与贷款额度相等的保证金,同时制定出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计划,该职工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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