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国企矿工,公式工。去年10月份工伤。矿上把我送去非定点报销医院治疗。我本人并不知道那所医院不能报销。矿上派人将我的工伤资料送去工程处报案,以便后期报销医疗费用和工伤等级鉴定。13个月内从未有人通知我,我去的是非定点医院,不能报销医疗费用。直到我这个月领到了工资条,才知道矿上一直每个月扣除我的部分工资,来偿还当时住院矿上垫付的医疗费。大概三四万左右。错不在我,我本人并不知情。所以我去找矿上和工程处理论。但是工程处方说之前有文件告诉过矿上定点医院有哪些,也告诉过矿上报案人我当时去的医院不报销。而矿上说当时没有收到通知,质问工程处为什么不告我本人。现在两方互相推脱责任。我该怎么办?还有希望要回我的医疗费用吗?

工伤索赔
2023-06-01 12: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治疗中不能报销的费用,在治疗时应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同意使用的,由单位承担;若是属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的,如:病房要住高级,由个人承担相关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治疗中不能报销的费用一般由受伤职工自行承担,但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或者第三人有过错的,则根据其过错程度来承担。对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职工工伤需要治疗的,除去自费用药、进口药、自费材料、进口材料、重复多次不必要的检查和工伤无关的疾病治疗、过度治疗以及入院时使用了医保卡导致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过费用,一般的医疗费用是可以全额报销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