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了一所房子。上任租客住的时候,下水道漏水,没告诉房东。然后租给我。签合同的时候没有仔细检查签合同。发现下水道漏水。房东和中介签合同的时候不知道漏水。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可以终止吗?

房屋租赁
2023-06-01 15: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的房子漏水可以解除合同,首先当事人可以向房东进行协商解决,选择是否解除合同。因为租的房子漏水属于租赁时履行不符合约定,不符合约定属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解除的,承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房屋漏水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能退租。当事人要求退租的情形必须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如果租用的房屋漏水,严重影响房屋使用权的实现,侵犯承租人的权利,租用的房屋不能发挥其作用,就体现了房屋租赁合同中合同目的难以实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1、房屋漏水致使房子不能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也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以下两种情况,承租人即便是单方面解除合约,也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约定了单方解除权的
    4、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单方解除权未包含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