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十多年没回家了,电话也没有,孩子也没有关门。我想离婚,但她不在。我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6-01 18: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可以通过起诉离婚解决的
  •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失踪多年时,另一方想离婚,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解决离婚事宜: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
    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不明生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法律分析:想离婚找不到对方该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