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房产公证其父母必须都要到场吗,需带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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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公正的,在
继承法中,配偶属于第一顺位
继承人(除留有遗嘱特别约定外),继承配偶的财产无可厚非,无论日后是否另行嫁娶,配偶在婚姻存续期内去世,都理应享有
继承权,任何人都不能剥夺。
当然,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去世的话,其配偶虽然有继承权,但是却不能继承全部财产,除非是在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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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办理继承过户即可。
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
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除你外的其它继承人都
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可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你,就可以把房产集中到你一人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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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