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2011年9月左右单位缴纳的社保到2012年中断,在老家灵活就业,现在想转回北京怎么办

2023-06-01 21: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若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保的,建议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收集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如需要可以转移,
    1.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
    3.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转到转入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社保从原单位转出的具体流程如下:
    1、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材料到原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
    3、符合转移接续条件,两社保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