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6月份入职,公司是说试用期三个月之后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现在没有签,然后公司压了一个月工资,刚开始我面试的时候说是月底发工资最多推迟到三号,我第一个月工资29号发的,第二个月工资推迟到了10号才发工资,如果我没有跟公司调解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会有什么影响吗

讨薪
2023-06-02 00: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应当在生效的裁决书规定期限内支付工资。逾期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由于劳动报酬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的规定,所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公司压了一个月工资,劳动者想辞职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三十日到期后解约;如果还在试用期的,则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到期后解约;或者也可以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约,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工资也必须由公司及时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