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男人,结婚的时候给女人十万彩礼,女人没有结婚,离婚的话可以回彩礼吗?

彩礼
2023-06-02 08:0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是男方、男方家庭对女方、女方家庭的赠予,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属于附条件的赠予。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离婚时男方有权请求女方返还彩礼,具体返还的比例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规定的彩礼可以退还的情形分别为:
    1、未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去返还彩礼;
    2、未共同生活: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给付人生活困难: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对于生活困难是指的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适用第2种及第3种情形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必须以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首先,我们弄清楚,男方给女方的哪些东西属于彩礼?
    1、给彩礼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
    2、给彩礼是为了和女方结婚,如果是为了确立恋爱关系,为了维持恋爱关系、增进感情。为了与女发生一夜情或其他目的而给女方财物的,不属于彩礼。
    3、彩礼一般为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价值较高的实物,包括现金、价值较大的金银首饰、汽车、家电等贵重物品。对于数额较小的“见面礼“、”过节礼“ , 或者价值较小的饰品、衣物、化妆品、烟酒等物品,一般不能认定为彩礼。
    然后,李晓娟律师来谈谈来说说哪些情况下,男方可以要回彩礼。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男方要想拿回彩礼,只有三种情况:
    1、双方没领结婚证;
    2、领了结婚证没同居;
    3、领了结婚证,男方因在婚前给女妨彩礼,倾家荡产,最后导致自己生活困难。
    这三种情况男方可以要回彩礼,但是后两种情况是双方已经领了结婚证,要回彩礼也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就是在离婚的时候才能要求返还彩礼。
    那么,能要回多少呢?
    第一,双方没领结婚证,如果两个人也没有在一起居住生活,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全部的彩礼;如果双方没领结婚证,但是在一起生活,法院会根据两人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否有孩子、未领结婚证的原因、彩礼多少、彩礼支出、回礼情况和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女方需要返还的金额。
    第二,男女双方领了结婚证,或者因性格不合,或因生活困难、或因工作分隔两地,没有一起生活,男方给女方彩礼肯定是希望与女方起生活,建立家庭的,结果没有一起生活甚至短期内就离婚了,这时候,法院会根据彩礼多少、领取结婚证时间的长短、不能共同生活的原因并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女方需要返还的彩礼金额。
    第三,双方领了结婚证,也一起生活了,但是男方为了娶女方,四处举债,造成生活困难,那么应该退还一些彩礼给男方以维持生活。只要能够维持男方的基本生活就可以了,不一定要全部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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