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精神损失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离婚赔偿
2023-06-02 16: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要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精神损失费的确定标准:离婚精神损失费需要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严重度;损害结果的程度;过错方的实际经济水平及事后的认错悔过态度等,综合考虑。双方也可以就精神损害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但前提一定要发生在另一方受到很大的伤害才可以实施此行为。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材料有什么: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