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的时候我没有生孩子,没有工作可以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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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小孩送福利院的情形: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
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根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
2、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
3、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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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的。只有在监护人因生活困难而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到当地民政局申请送往政府开办的相关福利院。不是因为特殊情况不要把孩子送往儿童福利院。如果是孩子的父母把刚出生的婴儿送到福利院就是
遗弃罪了,必须是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送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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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生父母因经济能力无法抚养子女的,可以将子女送养至儿童福利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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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