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手后能向对方索要青春损失费吗?

同居
2023-06-03 02:5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后能否向对方索要青春损失费,要看情况。青春损害费实质上是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对方侵害当事人的人身权益从而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分手后当事人是不可以向对方索要青春损失费的,但若对方造成了自身的损害,则其可以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金。《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分手后一方一般不可以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我国法律没有规定青春损失费,只规定了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物质损害及精神损害赔偿。前述重大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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