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把房屋以及土地租给乙方,签的是10年的合同,但甲方签字人不是土地使用权本人,签字时本人并不在场,也没有任何委托书,现在城建局没有通知到土地使用权本人就以违章建筑名义把房子拆了,土地使用权本人想要维权,请问要如何申诉?租地的合同是无效的吗?

2019-05-23 12:28: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时间上说:《征地协议》是具有永久性的,而《租地合同》是暂时性,只是双方的一共识而已;
    2、意义上说:《征地协议》属于行政征收征用,一般带有强制性;《租地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不带有强制性;
    3、金额上说:《征地协议》的金额基本是固定的,《租地合同》的金额是可变动、调整的。
  • 劳动合同无效,赔偿和补偿也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计算。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也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经济补偿一般是按N+1的原则,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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