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0年1月被害人在偷狗的过程中被被告人用猎枪打死,该案没有接到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通知,到现在也没有收到判决书。被害人家属应该怎么样提起民事赔偿?对判决结果不服,应该怎么办?A

刑事辩护
2019-05-23 13:14: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如果是一审判决,基本都可以上诉(小额诉讼程序不能上诉),即向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已经是二审判决,那么就不能通过上诉解决,在有证据证明原审判决确有错误的情况下,可以提起申诉。
    申诉即可以向原审法院提起,也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不过,应该清楚:上诉只要不服原判就可提起并且引起二审程序,而且上诉只要提起上级法院就要受理,但申诉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原审有误,也就是说申诉固然可以引起审判监督程序,但必须要有证据加以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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