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故认定书同等责任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3 16: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故同等责任的处理:
    1、事故责任划分时,要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保留肇事者相关身份资料,以备起诉时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事故认定书认定同等责任,对该认定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事故认定书认定同等责任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根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认定对方有赔偿义务是重要证据。拿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再次找对方协商赔偿。如果此时还是不愿意赔偿,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如果调解协商不成,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