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离开了上一家公司,从来没有给过我12月份的工资。刚才微信给我转了2370,工资也没那么少。通过问他,我的意思是只有基本工资,扣除了公司给我交社保的那部分钱,我被要求从我的工资中扣除

讨薪
2023-06-04 14:42:1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公司克扣工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