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领取生育津贴条件是:第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二是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三是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
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等等。领取生育津贴和
离婚与否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