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11月份申请离职,上级同意,私人补偿半个月工资后,员工不愿意离职。用人单位30天后可以随时联系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6 07:3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离职,正式员工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后便不用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用人单位以此拒绝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请求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的离职申请提交30天后单位没有批准,如果劳动者是依法和依照单位的规定提出的,不需要单位批准,到期后可完成工作交接走人;如果没有按规定提出,则需再次合规地提出申请,或者与单位进行协商,在双方约定的日期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只要提前30天书以面形式提出辞职,合同到期后自然可以离职,不用公司批准。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理由,拒不支付工资的,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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