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房东签了半年合同,交了房租,但是没住的时候想退房,然后房东打算帮我转租。现在有人愿意租,但是我租的时候,一个月960,现在另一个租客只愿意租900。房东说要我补60差价,一共360,然后我们要补代理费房租的一半480。如果我们不住一天,我们会花800多元。合理吗?

房屋租赁
2023-06-06 09:08:2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而定,一般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但是需要根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费、公摊电费、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宽带费等等承租人居住期间产生的费用应该由承租人支付,如果租房时房东说其中某一项或几项费用由他自己支付,那便是由房东支出。
    具体明细得参考租房时签订的租房协议。承租人退租的,依据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而定,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