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买房写一方名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夫妻如果用共同财产在婚内买房,即使只写一方名字,房产也算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内出资购房,但是房产指定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该房应被认定为是夫妻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在
离婚时,该房屋仍归出资方子女所有,依法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