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打扰了,想咨询一下以下问题。入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合同,且公司合同是劳务合同,不缴纳社保,每月20号发放工资,目前还未发放,行政加财务月薪是3000,是否低于市场工资呢?我现在想离职,公司回应需招到新员工并且教会我才能离职,但是公司的boss号目前已经关闭了,已经一个星期了还未有人来面试过,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呢?

社会保险
2023-06-06 16: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入职三年合同未签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员工有权提出以下请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其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
    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签劳动合同,我提出离职公司,不能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月工资。根据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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