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之前用我自己名下的房产为朋友做担保帮他贷款了40万元 ,现在还剩下26万未还清,他现在提出可以一次性偿还剩下的贷款 ,但是要求我再帮他从新抵押贷款,我不想再贷,他就威胁我说如果不答应 ,就不还剩下的26万,让银行来执行我的房产,让我变成老赖,我该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19-05-24 05:42: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贷款人及房产证抵押银行贷款所要具备的条件:  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 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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