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因为工作业绩不达标,工司罚款1000是合法合规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7 14: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业绩不达标罚款不合法。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行政执法机关才可以对公民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而公司并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因此公司是没有权利对员工罚款的。员工工作时出现过错,公司想要处罚员工的,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公司可以发放最低工资或者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果公司对员工进行罚款的,员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因为有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若用人单位违法罚款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是没有权利罚款的,但是,它的规章制度,如果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并且公示过,原则上是有效的,这种情况也可能是绩效考核的一种方式,绩效考核通常是合法的,根据绩效考核制度,公司做出一些工资的调整也是合法的。
    单纯从罚款来看,公司的是违法的。不好说。要看具体情况。建议到当地律师所,当面咨询律师细节为好。

  • 一、劳动法罚款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1、劳动法罚款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产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2)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规定处罚;
    (3)单位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劳动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1、警告、通报批评。警告、通报批评,是国家劳动行政监察机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劳动关系主体作出谴责和警诫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
    2、罚款。罚款,是劳动行政监察机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不履行法定劳动义务的劳动关系主体,予以剥夺一定金钱的经济制裁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
    3、吊销劳动行政许可证。吊销劳动行政许可证,是指劳动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的劳动关系主体,依法采取剥夺其曾依法取得的从事某种工作或职业权利的许可证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劳动行政监察机关责令严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的劳动关系主体停止生产或营业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
    5、征收滞纳金。征收滞纳金,是劳动行政监督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缴纳劳动社会保险金的单位,就其拖欠的社会保险金数额按月加收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金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