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小三买的房能要回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7 15: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小三买的房能否要回要看情况。如果给小三买的房是用共同财产买的,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此时夫妻一方可以要回房屋。但如果是用一方的个人财产买的,则无权要回。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给小三买的房一般是能要回的。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共同处分,若一方擅自处分的,未经另一方追认,该行为无效,应予以返还原物。但若当事人就其个人财产,赠与他人房屋的,则其配偶无权主张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一方送给第三者的房子,那么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回来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是夫妻间的重大事项,夫妻一方无权作出处理,除第三者善意取得的情形外,该赠与行为无效。如果是离婚后,当事人给小三的房子,已办理变更手续的,那么就不能要回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